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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谭周祥、文利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谭周祥同志为四川省营山绿水初级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
文利军同志的营山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权同志的营山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肖辉国同志的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吕琳同志的四川省营山绿水初级中学校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营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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