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230087752069/2024-0003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营山县人民政府朗池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05-09

关于做好露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9 | 来源:朗池街道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充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夏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南市污防攻坚办〔20249)等文件要求,为有效遏制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秸秆禁烧工作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全面抓好露天秸秆禁烧工作,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朗池街道露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全面负责街道露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环保办),由环保办主任陈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露天秸秆禁烧责任主体,也应成立露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露天秸秆禁烧工作。各村(社区)书记为本辖区露天秸秆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露天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

二、落实网格化监管,强化责任落实

为推动秸秆禁烧责任落实,严格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实行街道联村(社区)领导、驻村(社区)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田块的“分片包干”禁烧监管体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建好责任台账。各村(社区)要加派人员强化巡查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群众积极分子的作用,全覆盖布控、全方位巡查,对于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布控值守,特别是对辖区内征而未建土地、河滩地、荒坡地等重点区域要派专人盯守,一旦发现火点,要及时制止,对于不听劝告,顶风违规的,坚决依法打击,始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辖区内“不见火光,不见烟雾,不见黑斑”。

三、加大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小喇叭、宣传标语、短信、微信群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禁止焚烧秸秆的通告、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

街道纪工委、环保办、农业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对发生秸秆焚烧的村(社区),在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一年之内通报批评达3次及以上的,则由街道纪工委对书记进行警示约谈,年度内个人不纳入评先评优;如被市、县等上级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村(社区),书记及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街道纪工委严肃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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