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 2021-05-28 19:20

各直属单位,片区教育督导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四川省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传达,抓好贯彻落实。

一、立足职责定位,全覆盖组织专题学习。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将《实施细则》与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教师执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单位立足自身职责定位,切实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教师进修校严把师德师风建设课程质量,将两个《实施细则》和两个《十项准则》内容纳入岗前及在职培训序列;各片区教育督导组,加强统筹谋划和督导监管,务必确保学校全覆盖开展专题学习且取得实效;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切实组织教师学习细则和准则内容,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具体要求,深入开展讨论交流,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和价值追求,提高践行教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各学校形成并留存专题学习过程材料,于6月1日前由片区教育督导组汇总后上传至邮箱:rsg12345@126.com。

二、建立台账管理,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校以学习贯彻两个《实施细则》为契机,以最严规范、最严检查、最严惩戒,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各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校长责任制,对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建立台账,做到每月一报(每月30日前将当月问题台账上传至邮箱:rsg12345@126.com),同时做到及时提醒、准确分析、靶向纠正。出现对师德师风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力的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纳入学校考核范围。各学校对存在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现象的教师,要勇于亮剑、敢于问责,让心存侥幸者望而生畏,让蠢蠢欲动者收手收敛,让铤而走险者付出代价,最终达到查出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三、健全保障机制,切实完善建设体系。各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规范师德师风投诉处理流程,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严格执行师德档案制度,对存在师德失范行为的教师按相关规定在评先评优及职称评聘中试行一票否决。同时,进一步选树典型,不断弘扬高尚师德,以师德楷模引领广大教师珍惜岗位,对标先进,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营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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