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翟绍辉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时间: 2024-07-23 14:37

关于翟绍辉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2024公(119)号

2024723日,继承人翟绍辉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蒋学琼)位于营山县朗池镇外西街飞仙巷A91单元62蒋学琼所占份额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翟绍辉)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不动产权证号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不动产权类型

坐落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房产证:200702921

蒋学琼

翟绍辉(被继承人配偶)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营山县朗池镇外西街飞仙巷A91单元62

141.69

住宅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逝世,其女儿翟小兰、翟小华均放弃继承权,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7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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