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翟绍辉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关于翟绍辉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公示
营2024公(119)号
2024年7月23日,继承人(翟绍辉)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蒋学琼)位于营山县朗池镇外西街飞仙巷A9幢1单元6层2号(蒋学琼所占份额)的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在继承人(翟绍辉)名下。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7-8362511
序号 |
不动产权证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房产证:200702921 |
蒋学琼 |
翟绍辉(被继承人配偶) |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营山县朗池镇外西街飞仙巷A9幢1单元6层2号 |
141.69㎡ |
住宅 |
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已逝世,其女儿翟小兰、翟小华均放弃继承权,此外无其他法定继承人。 |
公告单位:营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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