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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3)46
营山县回龙镇初级中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1******504304)因不慎将营国用(1992)第20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以上产权证书作废。
本单位承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我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罗通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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